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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阳市地方史志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19 来源:南阳市情网 阅读次数:

    南阳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文件

 

 

 

 

宛志编〔2011〕1号

 

 

关于印发《南阳市地方史志工作“十二五”

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事业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大中专院校,中央、省属驻宛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南阳市地方史志工作“十二五”规划》经过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已修改完善。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现将该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阳市地方史志工作“十二五”规划》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南阳市地方史志工作“十二五”规划

   

为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和南阳市委四届十九次全会精神,使我市的地方史志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河南省政府关于《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暂行规定》和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现就我市地方史志工作“十二五”规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二五”时期全市地方史志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目前南阳史志事业的发展面临着三大趋势、三大挑战、三大更高要求。所谓三大发展趋势,一是修志的趋势向着广度进军,从市、县二级志书向修部门志、专业志、乡(镇、街道)村志扩展;二是修志领域向着深度进军,由重点修志逐步向开发方志资源、建设地情数据库方面发展;三是史志事业向着高度进军,修志手段、成果质量、服务水平由一般要求向更高要求推进。所谓三大挑战,一是面临着创新理念、创新观念、创新体制机制的挑战;二是面临着提升修志、用志、学术成果质量水平的挑战;三是在修志用志、地情数据库、办公自动化中现代科技手段运用的挑战。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给史志工作者提出了三个更高要求:一是对修志队伍的水平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对史志工作实现高效率的现代科技手段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对史志工作各种成果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必须由闭门修志向开门修志、由单一修志向全面推进方向实现新的转变。

“十二五”时期,将是我市地方史志事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阶段。全市史志系统面对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富强、美好、和谐新南阳的大好形势;面对的是第二轮修志大批出成果的攻坚阶段;面对的是工作重点由修志向用志进行战略转移的过渡期。这种形势对我市史志界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修志方面努力创精品佳志,在用志方面积极创新突破,在理论学术方面进行探索升华,努力实现地方史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十二五”时期全市地方史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实施精品战略,继续打好第二轮修志攻坚战,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史志事业的发展,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提升史志文化软实力,史志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进行有机结合,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实现全市史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总体思路是:大力实施精品战略,在继续打好第二轮修志攻坚战的同时,积极拓展多种修志用志领域,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不断增强史志事业的创新能力、工作活力、发展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继续加快完成由传统的、阶段性的、单一性的修志业务向与现实紧密联系的、长期的、全方位的文化事业的转变,努力实现史志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认真贯彻落实好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的基础上,要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发展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这是史志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指导史志事业改革发展创新的根本原则。只有坚持这个指导原则,才能真正使我们史志事业做到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依法修志原则。《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地方志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更好地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南阳实际,全市史志工作者必须以《地方志工作条例》为准绳,按照《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要求,在工作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修志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质量至上原则。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和价值所在,史志成果质量关乎史志事业发展的根本,要保证志书质量,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有机统一。修志工作进度必须服从质量标准,同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进度和效率。

(四)修用结合原则。史志工作在各个阶段的工作侧重点可能不同,但总体上必须坚持修以为用、修用结合的原则。即使在集中力量编修志书阶段,也要注意开发方志资源,兼顾好用志工作;已经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的单位,更要把用志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五)坚持先进文化方向的原则。坚持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目的是以人为本,不断增加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的产品,发挥史志成果“存史、资治、教化”功能和教育人、鼓舞人、激励人的积极作用。要自觉把史志事业发展纳入先进文化建设范畴,把握时代发展特点,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提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服务的能力。

(六)与时俱进原则。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只有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才能把握时代的脉搏,走在时代的前列。我们的工作体制、运转机制、纂修方法、用志活动等,都必须符合时代要求,才能永葆史志事业的生机和活力。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实现编史修志由传统方式向现代化方式的转变,提高工作效率。

七)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地方史志事业是一项文化公益事业,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要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结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为社会主义事业创造经济价值,为实现南阳跨越发展服务。

二、“十二五”时期全市地方史志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完成第二轮志书编纂出版任务。编纂出版第二轮志书是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这项工作仍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史志工作的重点。“十二五”时期,要把全市规划出版的第二轮市、县两级志书任务放在首位,各级史志部门应在保证志书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完成编纂出版任务。

(二)继续抓好年鉴的编纂工作。市、县(市、区)年鉴工作要进一步适应新时期新阶段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大创新力度,在提高编纂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两个效益。县(市、区)级史志办已开展年鉴工作的,要继续巩固阵地、提高质量,尚未出版年鉴的县(市、区)要尽快启动年鉴工作,将年鉴编纂列入史志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三)加强月鉴、大事月报的编纂工作。开展月鉴、大事月报编纂工作是我省我市史志工作的一个创举。市、县(市、区)大事月报工作要进一步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大创新力度。已经开始大事月报编纂工作的县(市、区),要继续提高大事月报的编辑质量,拓展大事月报的编辑面,提高大事月报服务现实的作用。尚未开始大事月报工作的地方,要积极推动此项工作,提高自己服务现实的能力。

(四)加快数据库、方志馆网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加强市情数据库的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全市史志系统收集的地情资料汇总、整理录入。要加强网站建设,筹建沟通省、市、县地情信息的局域网络,建成沟通省、市、县三级史志办的地情信息系统,实现全省全市方志资源的共享。力争在“十二五”时期市、县(市、区)全部实现建库建站建馆(室)计划。

(五)开展旧志整理与开发工作。旧志整理与开发是地方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史志机构要摸清当地旧志文献的底数,制订出旧志整理计划,组织专家学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旧志整理工作,先试点、后推开,适时启动这项工程,为保存历史文化遗产、服务当地建设做贡献。

(六)广泛开展地情开发工作。随着第二轮志书的逐步完成,要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大力加强方志资源的二次开发和利用工作,真正做到修用结合,为服务南阳各项建设发挥重大作用。“十二五”期间,在推进地情开发中要做到修用结合、统筹全局,整体规划、形成规模,找准抓手、项目带动,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全面推进、分期实施。同时,要从低层次向高层次、由单面性向全面性、由封闭式向开发式方向发展,这是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要求。各地要继续改革用志方法,围绕三大文明搞服务,围绕读者市场搞服务,围绕两个效益搞服务,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每年度至少完成一至两项用志成果。市、县两级史志办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统一确定选题,以《南阳移民志》、《南阳农运会志》、《南阳中医药志》等系列丛书为突破口,积极组织编辑出版全市性高起点的系列地情丛书;要积极引导各行业各阶层的读志用志活动,推进志书“进学校、进机关、进厂矿、进社区、进军营、进农村”的六进工程;大力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编印出版部门志、行业志和乡(镇、街道)村志,并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

(七)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经过多年努力,《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将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省地方志立法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标志着我省地方史志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建设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对今后我省史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保障。南阳市各级史志办要结合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适时筹备和组织史志系统学习贯彻《规定》座谈会和进行相关的宣传活动,学习贯彻落实《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八)抓好史志理论研究。各级史志办和协会、学会要围绕学科建设及史志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及时组织各类交流、研讨和培训活动,广泛发动史志工作者撰写理论文章。已经完成修志任务的地方,要认真总结两轮修志的宝贵经验,为史志学科的建设和史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适时启动“方志学科建设工程”,争取早出成果、多出成果,为方志学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同时,要强化姓氏研究工作,挖掘、开发、利用姓氏资源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服务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

(九)全面启动乡(镇、街道)村志的编纂工作。乡(镇、街道)村是我国社会制度的基础,其历史变迁和文化繁衍各有不少特色,变化和发展直接反映社会的延续和进步。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不少乡(镇、街道)村已经具备了编纂乡(镇、街道)志的能力,有编纂乡(镇、街道)志的愿望。一部分乡(镇、街道)村已经出版或开始编纂乡(镇、街道)村志,需要得到史志部门的指导。随着我市二轮志书的编纂完成,我们要适时启动乡(镇、街道)村志的编纂工作,全面加强对乡(镇、街道)村志的编纂指导,使乡(镇、街道)村志客观、真实地记述乡(镇、街道)村的经济社会现状、历史变化和发展轨迹,促进乡(镇、街道)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同时,要加大对部门志、行业志(专业志)、企业志、医院志、学校志等编纂工作的指导力度。

三、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史志工作的领导。地方史志工作是一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编修志书是各级政府的官职官责,要落实“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级地方史志机构组织实施”的体制,切实加强对史志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坚持“一纳入、五到位”,将地方史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工作任务之中,做到领导、机构、经费、队伍、条件到位,及时解决个别地方重视不够、领导不力的问题。各级史志办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取得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及《南阳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暂行规定》。各级史志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修志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全方位地开展地方史志的编纂、管理和服务工作。适时开展史志行政执法检查,依法纠正违法行为,保障史志事业健康发展。

(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各级史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执行志稿三级评审和验收制度,对不符合评稿质量的,决不轻易评议;不符合送审要求的,坚决退回;出书后存在重大错误或差错率超标的,责令销毁重修。志稿经过评审的地方要精修细改,主编要认真负责,确保质量,不要仓促出书;进度较慢的地方要加快步伐,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迎头赶上。要继续实行“创优工程”,使全市涌现更多的优质市志、优质县志、优质区志、优质年鉴和优质地情资料书。

(四)加强史志队伍素质建设。各级史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史志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弘扬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求实创新的精神。要积极倡导学习之风,努力建设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史志队伍,通过自学、研讨、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史志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真正把我市史志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史志队伍,胜任史志工作的需要。

(五)坚持各种行之有效的业务管理制度。要继续完善和落实修志工作承编责任制、目标责任制、主编责任制和政府督查通报等制度。要认真执行河南省地方史志编委会及办公室关于第二轮三级志书审核、印刷、出版、报送方志馆的各项规定。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发展,及时出台新的工作制度和业务规范,不断推进史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六)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各级史志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及时沟通工作信息。各承编单位要从大局出发,考虑工作需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地方史志编纂任务。要加强业务指导,搞好技能培训,热情指导乡(镇、街道)村志、部门志、行业志(专业志)、企业志、医院志、学校志等志书编纂,帮助解决修志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七)实施“五评”工程。为了推动史志工作,逐步启动我市“五评”工程:一是评先进,对史志系统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先表彰,树立榜样,营造争当先进的工作氛围,尽力创造公平、竞争、择优的环境,营造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氛围,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二是评志书,对已经编辑出版的志书以及重新整理的旧志进行评比,有利于树立业务标杆,深化修志成果;三是评论著,对史志工作者撰写和发表的理论文章和著作进行评比,营造良好的理论学术氛围;四是评鉴报,对全市出版的年鉴和大事月报进行评比,不断扩展工作面,巩固修志任务基础;五是评项目,主要是对地情开发项目和资政服务进行评比,不断提高用志水平,更好地服务南阳各项建设事业。

(八)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史志部门要认真贯彻本规划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抓好分解落实,确保规划所提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实行修志工作责任制和督查督办制度,加强对规划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按年度组织对各县(市、区)史志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按《地方志工作条例》、《河南省地方史志工作规定》及《南阳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或惩处。


 

 

 

 

 

 

 

 

 

 

 

 

 

 

 

 

 

 

 

 

主题词:市志编委会  史志“十二五”规划  通知

抄送: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南阳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2011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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