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县两级史志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6 来源:南阳市情网 阅读次数:
宛志办〔2012〕25号
签发人:崔德锐
南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
市县两级史志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史志办公室(研究室):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接豫史志〔2012〕31号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史志办联合组成督查组,拟于12月中下旬对我市史志工作进行督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史志办公室联合组成督查组拟于12月中旬对各县(市、区)史志工作进行督查(对各个县区督查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现将《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县两级史志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豫史志〔2012〕31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市县两级史志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及有关附件
二○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南阳史志 工作督查 通知
南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2012年12月5日印发 |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市县两级史志工作
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局):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推动我省史志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省政府《地方志工作规定》,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第二届三级志书编纂督查通报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市县两级史志工作实际,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2年市县两级史志工作督查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落实督查要求,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2012年市县两级史志工作督查方案》
2.督查项目评分表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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